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正式设立龙岩体育运动学校的复函
闽教职成〔2013〕11号
龙岩市体育局:
你局《关于批准正式成立福建省龙岩体育运动学校的请示》(龙体〔2013〕40号)悉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、教育部联合制定的《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》、《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》和我厅《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》规定,经研究,同意正式设立“福建省龙岩体育运动学校”,由龙岩市体育局举办,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,可以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,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龙岩市教育局指导和管理。
希望你局认真贯彻龙岩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强体育工作创建竞技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》的要求,加快完善该校办学条件,切实提高该校办学能力和水平。同时指导学校科学准确办学定位,依法依规办学,坚持以就业为导向、服务为宗旨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积极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体育事业技能型专门人才,为龙岩市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福建省教育厅
2013年5月10日